- 索 引 號: 1133068173602200X8/2026-101052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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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6-04-09
龍潭山公墓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6-04-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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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浣東街道
為加強公墓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規范引導健康文明的喪葬活動,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殯葬改革,進入公墓安放骨灰,必須事先到公墓管理辦公室(民政辦)辦理相關手續,由公墓管理人員安排墓位,交清費用后,方可進入墓區安放。
二、安放骨灰必須服從公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安葬,霸占墳地,不得自行改建、擴建墳墓。
三、墓區防火工作嚴格執行各級防火規定,提倡文明祭祀,鮮花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亂扔煙頭,確保墓區林區安全。如因火燭、燃放煙花爆竹、煙頭等引起火災,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注意公墓環境衛生,祭祀物、塑料袋、死者遺物等祭祀后必須收回放進焚燒坑內焚燒,不得放在墓前,確保公墓內環境衛生。
五、公墓各類協議合同的簽訂須報公墓管理辦(民政辦)審核。
六、愛護墓區內的綠化及基礎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車輛進入墓區必須按序停放。
七、定期查看山體滑坡帶,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八、墳前花圈等祭祀品,保留7天后統一焚燒處理。
九、轄區內享受村民待遇的居民骨灰免費安放,其他居民按照單穴10000元,雙穴14000的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