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11330681MB0U9573XY/2026-1010494060
-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 文件編號: 諸政辦發〔2026〕4號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2-26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6年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2026年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2026年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6年2月25日? ? ? ??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6年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事項名稱 | 承辦單位 | 承辦時間 | 實施計劃 | 決策主體 | 法律政策依據 |
1 | 諸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五個五年 規劃綱要 | 發改局 | 2025年8月 -2026年4月 | 2025年8月征集社會公眾意見; 2025年10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2025年11-12月多輪征求相關部門、鎮街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2025年12月底前開展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及競爭性審查,根據論證和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2026年1月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按流程繼續提交市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及人代會; 2026年4月底前正式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浙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浙江省“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發改規劃〔2024〕87號); 2.《紹興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紹興市“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紹興發改綜〔2024〕8號)等。 |
2 | 諸暨市水庫移民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 民政局 | 2026年 1月-3月 | 1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2月中旬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2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3月底前正式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社〔2024〕56號) |
3 | 諸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21-2035年) |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2026年6月 -2027年2月 | 6月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8月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并提交專家質詢論證; 10月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2027年2月前正式公布規劃成果。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2.《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技術方案>的通知》(林資發〔2020〕95號); 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開展“十四五”期間占用林地定額測算和推進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林資發〔2021〕87號)。 |
4 | 諸暨市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實施方案 (修編)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2026年 4月-12月 | 4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6月底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8月底前開展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根據論證和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10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12月底前正式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服務提升行動的通知》(浙建村函〔2025〕295號); 2.《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扶貧辦公室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相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浙建村〔2020〕57號); 3.《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全省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即時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發〔2018〕347號)。 |
5 | 諸暨市“十五五”高水平交通強市建設規劃 | 交通運輸局 | 2026年 2月-12月 | 2月底前完成規劃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5月底前完成專家論證,形成論證稿,并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8月底前根據專家、公眾反饋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方案并提交合法性審查; 9月底前形成規劃成果審議稿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10月底前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方案,完成規劃報批并公開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浙江省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十五五”規劃》 |
6 | 諸暨市低空基礎設施體系布局規劃 | 交通運輸局 | 2026年 7月-11月 | 7月底前完成《規劃(初稿)》針對性修改; 8-9月廣泛征求相關部門、鎮鄉街道意見,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同步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并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 9月開展規劃社會風險評估及合法性審查; 10月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形成規劃成果審議稿,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11月底前完成規劃報批并公開發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高水平建設民航強省打造低空經濟發展高地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24〕20號); 2.《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紹政發〔2024〕10號)。 |
7 | 諸暨市醫養結合高質量 發展實施方案 | 衛生健康局 | 2026年 4月-11月 | 4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6月底前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8月底前開展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根據論證和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9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11月底前正式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關于促進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24〕40號); 2.《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醫養結合促進行動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25〕29號; 3.《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浙衛發〔2021〕34號)。 |
8 | 諸暨市特種設備 一般以上事故應急預案 | 市場監督 管理局 | 2026年 6月-11月 | 6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7月底前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9月底前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10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決策; 11月底前正式公布。 | 諸暨市 人民政府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政辦發〔2025〕21號); 4.《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諸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諸政發〔2020〕1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