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關于調整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發展,部分新開發區域未納入城市化管理區域范圍,為實現城市發展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制訂了《關于調整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我市城市化管理區域進行優化調整。
二、制定依據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紹政發〔2025〕2號)
三、意見征集與反饋情況
諸暨市綜合執法局起草了《關于調整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初稿)》,并于2025年4月1日至5月1日在諸暨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征求公眾意見,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
四、主要內容(含新舊政策對比)
(一)關鍵詞解釋
1.城市化管理區域
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服務已基本具備的建成區域。
2.成片開發建設
指在一定區域內,土地已完成平整,建筑、道路、管線等基礎設施整體建設完成,形成集中連片的建成區。
3.市政公用設施
包括道路、橋梁、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環衛、照明、綠化等為公眾服務的設施。
4.基本農田
依法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主要用于糧食生產,受特殊保護,不納入城市化管理。
5.城市化管理外沿
城市化區域與非城市化區域的交界線,一般以道路中心線為界。
(二)新舊調整范圍對比
區域 | 原政策范圍 | 新政策范圍 | 備注 |
暨陽街道 | 1.向北延伸增加了大學城區域(北二環路—職教中心、浦陽嘉園—大侶路—育英路圍成區域); 2.刪除了江南里、綠洲灣兩個獨立小區(因江南里、綠洲灣位置偏遠,且區域內未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服務等相關配套尚不完善,不符合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定義,暫不納入城市化管理區域設置) | ||
浣東街道 | 向北延伸至東江路,南側增加了浣溪白鷺小區 | ||
陶朱街道 | 向西延伸增加了城西新村至鐘婁橋區域(望云西路—漱云路—岳峰路圍成區域),三都區域向南延伸增加了工業廠區區域(興都路至培森工貿廠區區域) | ||
大唐街道 | 增加了莼塘雅苑東區和新力帝泊灣南區,并將四至道路兩側包含至內 | ||
應店街鎮 | 將四至道路兩側包含至內 | ||
浬浦鎮 | 將紫金花園小區去除,因為該小區與原城市化管理區域未能連片,不符合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定義 | ||
嶺北鎮 | 向北延伸將鎮政府及衛生院包含在內 |
(三)注意事項
1.其他鎮鄉(街道)的城市化管理區域,仍參照《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諸政發〔2022〕18號)執行,本次未作調整。
2.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范圍,不包括上述地區里的林地、山地、基本農田以及非城(鎮)區段公路。城市化管理區域外沿以路網中間為邊界。
五、政策簡明問答
問:我家在劃入的區域里,以后垃圾怎么扔?
答:環衛部門可能會逐步推行定時定點收集、分類投放等城市垃圾管理模式,具體安排請關注后續通知。
問:我在這片區域有個小加工廠,會影響生產嗎?
答:只要符合環保、安全、規劃等原有規定,合法經營不受影響。但需注意廠區內外環境衛生、貨物堆放等要符合城市市容標準。
問:農村自建房在范圍內,以后建房審批會更嚴嗎?
答:建房審批仍按國土空間規劃和宅基地管理政策執行。但房屋建成后的外觀、排污、綠化等可能需符合城市相關標準。
問:這次調整和土地征收有關系嗎?
答:沒有直接關系,城市化管理是“管理行為”,不涉及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變更。
六、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綜合執法局
第一解讀人:陳軍濤(市綜合執法局局長)
具體解讀人:楊王成(市綜合執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長)
聯系電話:0575-87632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