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質量獎勵制度的完善,以及我市議事協調機構的調整,《諸暨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亟需進行修訂完善,以適應現階段形勢和要求。
二、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二)《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三)《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36號)
(四) 《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省知識產權獎)管理辦法》(浙政辦發〔2025〕32號)
(五) 《紹興市市級表彰獎勵項目(質量類)推薦辦法(2023年修訂)》(紹市質標〔2023〕1號)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對象(誰能申報?)
申報組織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條件類別 | 具體要求 |
基本條件 | 在諸暨市注冊并正常運行2年以上 |
合規經營 | 生產經營符合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具備相關證照 |
質量績效 | 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突出,主導產品的技術、服務和質量指標處于行業領先 |
信用與社會責任 | 近3年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記錄; 無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環保事故; 無重大有效投訴或被國外通報索賠; 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
(二)評審流程(如何評審?)

*關鍵環節說明:
1.材料要求:需提交《卓越績效自我評價報告》、申報表及相關證實材料。
2.評審標準: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打分,總分1000分。
3.分數門檻:“質量獎”≥600分,“創新獎”≥550分。
4.表決規則:審委會成員2/3以上出席,獲半數以上贊成票方可入圍。
(三)新舊政策對比
對比維度 | 2020年管理辦法 | 2025年管理辦法 | 核心變化 |
獎項數量細分 | 獲獎組織總數不超過10家,未明確“質量獎”“創新獎”各自數量限制 | 獲獎組織總數不超過10家,其中“質量獎”不超過5家,可少額或空缺 | 明確“質量獎”上限數量,進一步規范獎項配置 |
評審標準 | 評審標準總分為1000分,“質量獎”現場評審得分≥600分,“創新獎”≥500分;實施指南引用標準為《GB/T19579》 | 采用《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最新版本;“質量獎”總得分≥600分,“創新獎”≥550分 | 實施指南標準編號更新(GB/Z19579),提高“創新獎”得分門檻 |
申報導向 | 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組織申報 | 重點鼓勵先進制造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農業、服務業等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中小型成長性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優先支持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智能視覺等新興產業 | 申報導向更精準,聚焦重點產業和優質企業類型,突出新興產業支持 |
申報條件(注冊年限) | 本市區域注冊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注冊地為諸暨并正常運行2年以上 | 注冊運行年限要求從3年放寬至2年,擴大申報覆蓋面 |
評審程序 | 包含“用戶評價”環節,測評結果作為加分項計入總評分 | 取消“用戶評價”加分環節,按資料評審、現場評審結果計算總評分 | 簡化評審流程,聚焦核心評審環節 |
四、關鍵詞解釋
1.卓越績效管理:一套國際通行的全面質量管理模式,關注領導、戰略、顧客、資源、過程、結果等方面,幫助企業持續提升整體績效。
2.自我評價報告:企業對照卓越績效標準,系統總結自身管理實踐、優勢和改進空間的報告,是評審的重要依據。
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指位于產業基礎核心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的企業,是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
五、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市場監管局 ?
解 讀 人:趙??汀(市場監管局質量監管科科長)
聯系電話:0575-890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