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11330681MB0U9573XY/2025-1010450105
- 主題分類: 其他
- 文件編號: 諸政辦發〔2025〕26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DZJD01-2025-0006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2-19
- 有效性: 有效
- 意見征集: 意見征集及反饋>
- 文件下載: pdf下載>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停止執行諸暨市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諸政辦發〔2025〕5號)部分條款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12-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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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市政府辦公室聯動政策實施部門對外貿領域的政策進行了清理,現已清理出《諸暨市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諸政辦發〔2025〕5號)中不符合上級政策精神的條款兩項。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停止執行的市政府(辦公室)政策條款目錄表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12月19日? ? ? ?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停止執行的市政府(辦公室)政策條款目錄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修改內容 |
1 | 《諸暨市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諸政辦發〔2025〕5號 | 第十二條第二款“對當年度自營進口額500萬美元及以上、自營進口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自營進口平均增速的企業,進口每增100萬美元獎勵3萬元(分檔計算)。上述標準執行時,當年度新注冊企業獎勵減半執行,上年度零進口額視同新辦。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內容停止執行。 |
2 | 《諸暨市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諸政辦發〔2025〕5號 | 第十六條“支持企業擴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對在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注冊并通過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方式(9610、9710、9810)出口的企業,予以鼓勵。”內容停止執行。 |
修訂前原政策文件下載鏈接:諸政辦發〔2025〕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