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組織擬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并指導實施。
2.負責實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牽頭監督指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負責全市公共租賃住房日常管理及資產運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
3.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資質資格管理。指導或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落實建筑活動監管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協調城市建筑工地等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建筑、房地產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4.牽頭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建議,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5.負責城市建設管理。負責燃氣、供排水、供熱、節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規劃建設、運營安全、應急管理和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的安全施工許可證發放管理、排水許可證發放。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具體工作的牽頭抓總、協調推進、督促指導。指導城市軌道交通、地鐵、城市雕塑等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6.擬訂村鎮建設管理政策并指導實施。參與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7.擬訂建筑業、勘察設計業、監理造價咨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建筑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等行業管理。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的行業監管。擬訂建筑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并監督執行。組織推進建筑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建筑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開拓國內外建筑市場。
8.擬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發展戰略、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并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筑業技術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
9.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城鎮減排工作。負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培訓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局屬諸暨市房屋征收安置所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城建檔案館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市政管理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園林管理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房地產管理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節水指導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單位預算、局屬諸暨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單位預算和局屬諸暨市公益場館服務中心單位預算。
二、2026年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結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收支總預算28469.71萬元。
(二)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收入預算28469.7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4598.15萬元,下降86.6%,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專債項目、償還棚改類債務專項資金項目等預算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664.56萬元(上年結轉2467.19萬元),占55.0%;政府性基金收入12638.69萬元(上年結轉12638.69萬元),占44.4%;其他收入166.46萬元,占0.6%。
(三)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支出預算28469.7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4598.15萬元,下降86.6%,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專債項目、償還棚改類債務專項資金項目等預算收入。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2.8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5.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8.9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1.0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5466.8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7307.41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3.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203.65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636.11萬元,占23.3%;日常公用支出492.23萬元,占1.7%;項目支出21341.37萬元,占75.0%。
年終結轉結余0.00萬元。
(四)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8303.2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15664.56萬元、政府性基金12638.6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2.8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5.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2.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7.3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5466.8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7155.53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3.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98.93萬元。
(五)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664.5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3295.78萬元,下降45.9%,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多項購房消費補貼項目和舊房裝修、廚衛改造補貼項目預算。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2.82萬元,占3.3%;公共安全支出5.00萬元,占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2.86萬元,占4.1%;衛生健康支出247.32萬元,占1.6%;城鄉社區支出9983.66萬元,占63.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3.97萬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4198.93萬元,占26.8%。
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522.82萬元,主要用于市政設施建設養護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5萬元,主要用于市政設施長效管理。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31.5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0.72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事業人員醫療補助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00.4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0.2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46.8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0.49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839.3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管理(項)946.80萬元,主要用于所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基本支出。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5037.83萬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第三方服務、城鄉風貌整治提升、城鄉建設等項目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496.24萬元,主要用于城區綠化維護管理和園林長效管理。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506.18萬元,主要用于所屬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基本支出。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157.2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建筑業碳達峰碳中和獎補資金及城鄉風貌整治提升資金等獎補支出。
(15)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款)其他制造業支出(項)63.97萬元,主要用于諸暨市舊房裝修、廚衛改造補貼。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農村危房改造(項)45.0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危房改造省級資金獎補工作。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項)1017.0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及棚戶區改造項目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項)2626.82萬元,主要用于租賃住房補貼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10.11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038.83萬元,其中:
人員支出6552.9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485.9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2638.6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70781.58萬元,下降93.1%,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專債項目、償還棚改類債務專項資金項目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節能環保支出5466.82萬元,占43.3%;城鄉社區支出7171.86萬元,占56.7%。
3.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節能環保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水污染綜合治理(項)5466.82萬元,主要用于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項)4712.36萬元,主要用于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459.50萬元,主要用于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支出。
(八)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
(九)關于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7.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5.10萬元,下降47.5%,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2026年均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
2.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50萬元,下降100.0%。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單位調研、交流學習、督查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實際預測。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27.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4.60萬元,下降46.9%。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0.00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7.8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40萬元,增長24.1%,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購置了兩輛公務用車,導致2026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3.6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18萬元,增長10.9%,主要是受行政人員變動及人員經費基數調整的綜合影響。
2.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26.6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26.61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5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其他用車44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2026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16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21341.37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5.委托業務費安排情況
2026年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業務費財政撥款當年預算總額878.91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結余:包括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財政專戶管理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1.委托業務費:指的是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管理(項):指反映調控建設市場運行、擬定建設市場法規、實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程勘察設計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2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25.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2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款)其他制造業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業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農村危房改造(項):指反映用于農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項):指用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1.節能環保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水污染綜合治理(項):指反映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收入安排的水污染綜合治理支出。
32.城鄉社區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項):指反映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收入安排的城鄉社區道路、橋涵、燃氣、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的支出。
33.城鄉社區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收入安排的城鄉社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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