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113306810025880043/2026-1010528681
- 發布機構: 市發改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成文日期: 2026-04-09
【文字解讀】關于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6-04-0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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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發改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一、該文件制定的依據和目的是什么?
制定依據: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制定目的: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機關公文規范性,加強行政機關公信力。
二、該文件制定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文件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起草,并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于2026年2月2日-2月10日(七個工作日)在諸暨市政府網站上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期間未收集到集中反映的意見。
三、該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市發展和改革局自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共90只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的結果,其中繼續有效16件,宣布廢止和失效12件,不再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具體價費標準文件22件。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黃一海(黨組書記、局長)、曹亨(辦公室主任)
聯系電話:0575-8711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