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諸暨市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63號建議的答復
趙元陽(等)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于要求在暨南街道碧桂園和橡樹園邊增加共享單車位問題的建議(第6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諸暨公共自行車從2013年11月開始實施,經歷多次提檔升級,目前由市建設集團負責具體運營,共有191個服務點,2500輛“小綠車”,老城區和城東建成區內布點相對較為密集,而城北、城西、城南以及開發區布點密度整體較低。
為持續提升與滿足市民的日常出行及中遠距離代步需求,完善我市慢行系統,2022年由公安局交警大隊牽頭,作為民生實事工程引入共享電動車,在我市進行試點運行,城區共有389個點位,2000輛共享電動車。
二、具體舉措
一是建章立制,源頭規范管理。由綜合執法局牽頭出臺了《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諸暨市共享自行車運營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公共自行車及共享電動車的規劃布點、運營企業、運營車輛、運營服務、停放管理、文明用車、數據共享和信息安全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定,同時明確了部門管理職責及相關監督管理要求,從政策層面規范了我市共享車輛的運營管理。
二是統一規劃,科學合理布點。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共享自行車管理,今年年初由市綜合執法局牽頭,會同規劃設計院,對我市城區進行全面深入調研,根據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按照科學、合理、便民、安全的原則,修訂了《諸暨市共享自行車布點規劃》,明確共享自行車布點數量及具體點位、車輛投放數量、騎行范圍等。您們反饋的暨南街道碧桂園和橡樹園區域,在前期規劃中未列入布點規劃,經與建設集團對接,已將該點位列入新增計劃并將于10月底前統一采購車輛、完成安裝工作。
三是嚴管重罰,消除違規行為。針對目前共享電動車存在的違規停放等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綜合執法局已多次對運營企業進行了查處,今年以來共立案處罰9起。針對未戴頭盔騎行、車輛拍照破損等問題,對運營企業進行了約談。同時,充分利用網格巡查,及時發現違停等違規行為,督促運營企業提升運營管理服務能力。
三、下一步計劃
下階段,我局將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對共享電動車的管理,優化規劃布點,規范運營投放,消除違規行為,著力為市民群眾短途出行提供便利。
感謝您(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懇請您(們)今后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