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諸暨市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8號建議的答復
蔡鵬倫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安裝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議(第78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求,是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發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正是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適應當前新發展趨勢和發展要求的重要內容,是國情的需要、發展的需要、群眾的需要。為貫徹落實《浙江省完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下鄉行動方案(2023-2025年)》、《紹興市完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實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能源汽車出行需求,切實解決老舊小區充電難問題,我市以優化城區充電樁布局為重點,加快構建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截至2025年6月底,已累計建成運營新能源公共充電站275座,充電樁1361個,充電槍1987根,其中城區范圍內累計建成公共充電站146座,充電槍1275根。
現根據您的建議,結合我市小區充電樁建設現狀,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舉措
一是科學合理規劃,落實設施改造。結合我市實際,印發實施《諸暨市完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實施方案(2023-2025年)》,編制完成《諸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2023-2025年)》。緊密銜接國土空間等專項規劃,加強存量空間利用,明確布局規模、建設時序和充電容量,基本形成城市5分鐘、鎮鄉半小時充電圈。大力推進城市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與停車設施一體規劃、建設和管理。新建居住區嚴格落實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確保固定車位按規定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既有居住區加快推進個人固定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愿裝盡裝,納入改造范圍且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充電基礎設施應裝盡裝,計劃到2025年,累計完成約30個老舊小區改造。
二是納入民生實事,強化政策支持。將公共充電樁建設列入2025年諸暨十大民生實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化運作”要求,大力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5年省政府民生實事中要求諸暨市新增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槍154根,目前進度為214%;2025年諸暨市政府民生實事中要求諸暨市新增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槍350根,目前進度為94%。統籌落實中央財政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和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資金補貼政策,對在市域范圍內建設運營公用、專(共)用充電設施,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企業給予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2021-2024年累計發放上級補助資金580余萬元。
三是推廣數字應用,加強運維管理。借助智能服務平臺,扎實做好充電基礎設施運維管理,引導30余家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接入浙江省充電基礎設施治理和監管服務平臺、紹興市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并要求企業及時清退離線樁、故障樁、僵尸樁,著力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利用率水平,有效規避了繁忙站點因機器故障導致的充電堵、充電慢問題。
二、下步工作
一是優化規劃布局。落實省政府關于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建設民生實事工程,為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提供充電服務保障。聯合供電部門對小區電網進行全面評估,清點變壓器容量。創新空間利用方式,探索集成充電設施和市場化運營機制,爭取政策要求新建小區預留配套充電設施。
二是排查安全隱患。落實嚴格的充電樁安全標準和安裝規范,確保充電樁通過相關部門強制檢定。督促相關企業安排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提高日常巡檢頻次,定期開展全方位充電樁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安全規范管理,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必須按程序完成充電設施竣工驗收、消防安全管理、強制計量檢定等環節,確保符合國家相關建設標準和安全要求;加強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監測,規范充換電服務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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