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諸暨市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20號建議的答復
陳照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發展“農光互補”新模式,探索鄉村振興新路徑的建議(第120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積極鼓勵農光互補等“+光伏”開發模式。2021年,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支持具備資源條件的地區,以縣域為單元,采取“公司+村鎮+農戶”等模式,利用農戶閑置土地等建設分布式光伏。2023年3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會同國家林草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從引導項目合理布局、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等方面,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規范項目用地用林用草管理,促進大型光伏基地建設,進一步支持綠色能源發展。同時我市也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在本地能源發展規劃中,明確將集中式光伏作為重點發展領域,特別是推動農光互補項目建設,截至目前陳宅鎮30.9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嶺北鎮11.52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浙江華電諸暨東和100MW光伏發電項目、暨南街道國能(浙江諸暨)能源有限公司42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國能浙江諸暨山下湖鎮米果果86MW農光互補發電項目已完成項目備案,備案容量達270.42兆瓦。陳宅鎮30.9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嶺北鎮16.6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已開工建設,這些項目建成后,能夠極大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增加集體收入,同時將有效提升本地可再生能源占比,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二、已開展的工作
一是科學合理規劃。為有序引導集中式光伏開發建設及并網接入,做好新能源消納的電網支撐保障,我局堅持規劃先行、加強頂層設計,聯合國網諸暨供電公司開展諸暨集中式光伏中長期布局及網源協同規劃研究,編制《諸暨集中式光伏中長期布局及網源協同規劃》,進一步摸清了光伏資源底數,協調能源與電網的時空配置,持續推進光伏能源的有序友好發展。
二是嚴格準入管理。對于新建地面光伏發電項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Ⅰ級保護林地、河道、湖泊、水庫。光伏發電項目在選址時原則上應避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和重要濕地。嚴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的區域發展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布陣不得布設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態、水環境保護需求的區域,不得妨礙行洪通暢,不得危害水庫大壩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不得影響河勢穩定和航運安全。我局對新建地面光伏發電項目嚴格準入管理,印發《關于明確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備案前須取得資規、水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文廣旅游、供電等部門初步審查意見。
三是健全保障服務體系。加大完善農村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結合農網鞏固提升工程,推動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完善光伏供給消納體系;進一步優化服務、簡化流程,會同資規、水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文廣旅游、供電、屬地鎮街等部門,建立聯合審查機制,方便農光互補光伏電站建設審批和備案并網。
三、下步工作
一是優化規劃布局。持續深入推進光伏資源結構調整、布局優化,不斷優化規模結構,立足諸暨市光伏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結合資源稟賦條件,科學、合理設置開發規劃區塊,推動集中式光伏規模化,推進資源全面節約、集約利用,推進新技術應用,充分發揮資源的最大效益。
二是強化項目監管。會同各職能部門加強對農光互補項目的全過程監管,防止出現“重光輕農”“因光廢耕”等現象,確保項目真正實現農光協同;建立健全項目驗收和評估機制,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及時進行整改。
三是推動試點示范。支持和鼓勵“農光互補”項目單位充分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因地制宜探索“農光互補”建設模式,有效延長農業發展鏈條,打造一批示范項目和典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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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姓名:李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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